高速公路小教室
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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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Published On Aug 12, 2016

超車走超車道,慢車走外側車道,超完回原車道。
慢速車與大型車應行駛外側車道。
內側車道為超車道,超車後應在安全距離下,駛回原車道。
慢速車須行駛外車道,最低限速60公里。
行駛於高速公路上,請配合整體車流速度,不要開太快或太慢。車輛較多時,請勿任意從外側車道或路肩超車,避免發生交通意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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